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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新版 GMP 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VS2015 旧版,械企必看核心差异
2026-06-22|访问量:18

近日,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全行业征求意见,征求截止至6 月 24 日。 这份文件是2025 版医疗器械 GMP(2026 年 11 月 1 日实施) 配套官方检查标尺,替代沿用 11 年、2015 年 9 月 25 日发布的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》(食药监械监〔2015〕218 号)。

一个是 2015 年适配旧版 GMP、粗放式现场检查标准;一个是 2026 年适配全新法规、量化分级、覆盖注册人 / 受托生产全主体的穿透式检查规范。 本文从适用范围、框架结构、检查项目分级、判定规则、新增监管重点、委托 / 数字化 / UDI 管理六大维度完整对比,生产、质量、注册负责人建议全文收藏自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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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信息总览:两份指导原则核心档案

(一)2015 旧版指导原则

· 发布时间:2015-09-25,文号食药监械监〔2015〕218 号

· 配套法规:2014 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

· 适用主体:医疗器械生产企业

· 定位:现场检查通用导则,配套无菌、植入、IVD、定制式义齿、独立软件 五类专项附录指导原则并行使用

· 缺陷划分:仅标注 * 重点条款、普通条款,无清晰三级分级;无量化扣分判定标准

· 检查结论:仅区分通过 / 不通过,整改复查规则模糊

(二)2026 新版征求意见稿

· 发布征求时间:2026-06-09,征求截止 6 月 24 日,反馈邮箱mdgmp@cfdi.org.cn

· 配套法规:2025 新版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2026.11.1 实施)

· 适用主体:医疗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、受托生产企业、自有生产企业全覆盖

· 定位:统一全品类医疗器械通用检查标准,整合专项要求,未单独拆分独立指导文件

· 缺陷划分:标准化三级分级 ——关键项目39 项、主要项目 86 项、一般项目75 项,合计 200 项可量化检查条目

· 检查结论:许可核查分通过核查、未通过核查、整改后复查三类;上市后区分全项目 / 非全项目监督检查,检查结论分为自行整改、暂停生产整改、限期整改三种情形。设置明确红线判定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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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核心维度新旧详细对比

(一)维度 1:适用范围 —— 从 “只管工厂” 到 “全链条注册人受托双覆盖”

2015 旧版

仅针对持有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的生产企业,注册核查、许可检查、日常飞检仅约束生产厂区,未明确注册人、委托受托生产责任边界;委托生产仅简单提及,无系统检查细则。

2026 新版(重大升级)

(1)主体扩容:覆盖注册人、备案人、委托方、受托生产企业,实现 “谁持证、谁负责” 全链条监管;

(2)场景全覆盖:生产许可(变更 / 延续)核查、注册体系核查、上市后全项目监督检查、专项飞行检查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统一适用;

(3)新增外协加工、委托检验、跨厂区受托生产全套检查条款,解决多年委托生产监管空白。

(二)维度 2:框架结构 —— 从粗放框架→全生命周期体系化重构

2015 旧版框架

机构人员、厂房设施、设备、文件管理、设计开发、采购、生产管理、质量控制、销售和售后服务、不合格品控制、不良事件监测、分析和改进具有局限性:无独立质量保证、验证确认、委托生产章节,风险管理、变更控制分散零散,偏重车间现场硬件检查,弱化体系有效性。

2026 新版框架(适配 2025 新版 GMP)

1.总则;2. 质量保证(全新独立章节);3. 机构与人员;4. 厂房与设施;5. 设备;6. 文件与数据管理;7. 设计开发;8. 采购与原材料管理;9. 验证与确认(全新独立章节);10. 生产管理;11. 质量控制与产品放行;12. 委托生产与外协加工(全新独立章节);13. 销售与售后服务;14. 分析与改进 变化亮点:

· 单独设立质量保证 QA章节,要求 QA 独立履职、拥有质量否决权,监管逻辑从 “事后检验” 转向 “全过程风险预防”;

· 验证与确认单列,强制全流程工艺、清洁、计算机化系统验证闭环;

· 委托生产独立成章,明确委托方管控义务、受托方生产责任、双方体系对接检查要点。

(三)维度 3:检查项目分级体系 —— 无标准重点条款 VS 三级量化风险分级(行业最大变革)

2015 旧版分级模式

仅用单星 * 标注少量重点条款,无统一数量统计,无清晰风险分层,检查员自由裁量空间大; 无统一缺陷计数规则,企业无法预判检查结果,整改尺度各地监管不一致。

2026 新版标准化三级分级(共 200 项固定检查条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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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利好:200 项条目全部对应法规原文,检查标准全国统一,自查可精准对标;监管端减少自由裁量,检查公平性大幅提升。

(四)维度 4:检查结论判定规则 —— 模糊定性 VS 明确量化红线(械企生死标准)

2015 旧版

无量化判定阈值,仅描述存在严重缺陷不予通过,何为 “严重缺陷” 无统一标准,各地执行尺度差异极大,复查条件无明确规定。

2026 新版(许可核查硬性红线,一票否决)

生产许可核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,直接判定未通过核查:

(1)存在记录造假、隐瞒资料、虚假申报等欺骗性行为(零容忍);

(2)关键项目不符合项>2 项(不含 2 项);

(3)关键 + 主要不符合项目合计≥10 项;

(4)全部不符合项目总数>20 项(不含 20 项)。

补充规则:

· 不符合项目数量未达上述红线,可出具整改后复查结论,限期整改复核;

· 上市后监督检查区分全项目检查 / 专项非全项目检查,单独设置监督检查判定标准,新增重复缺陷升级机制:同一问题多次整改不到位,缺陷等级自动提升。

(五)维度 5:数字化、电子记录、UDI 追溯 —— 旧版空白 VS 新版强制核查重点

2015 旧版短板

发布于 2015 年,无计算机化系统、电子记录、审计追踪、UDI 相关检查条款,数字化工厂、无纸化生产无监管依据。

2026 新版新增数字化全套检查要求

(1)计算机化系统(ERP、LIMS、生产 MES、仓储系统等)纳入关键检查项:强制权限分级、操作日志、审计追踪、定期验证、异地备份;电子记录与纸质记录具备同等法律效力,严禁随意删除修改;

(2)UDI 全链条追溯独立考核:UDI 赋码、数据上传、维护更新,全流程扫码追溯纳入生产、仓储、售后检查核心条目;

(3)无纸化体系合规标准明确,区分电子签名、数据存储、数据留存期限硬性要求。

(六)维度 6:风险管理、变更、上市后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强化

2015 旧版

风险管理仅在设计开发章节简略提及;变更控制条款单薄;不良事件、召回仅做售后收尾检查,未和生产体系联动。

2026 新版核心强化

(1)风险管理前置:质量保证章节开篇要求建立全流程风险台账,定期风险回顾,风险评估报告为检查必查关键项;

(2)变更分级管控:工艺、设备、原料、场地、人员变更分为重大 / 中等 / 一般变更,不同变更对应验证、申报、内审要求;

(3)上市后闭环管理:不良事件监测、风险分析、召回、市场反馈数据必须反向驱动生产体系持续改进,未建立闭环将判定主要缺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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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旧指导原则核心变革总结(一句话看懂监管转向)

(一)监管主体转变:2015 只管生产工厂;2026 管住注册人 + 委托 + 受托全链条,落实注册人主体责任;

(二)监管逻辑转变:2015 偏重厂房设备硬件现场检查;2026 以体系有效性、风险可控为核心,穿透式核查全生命周期;

(三)判定标准转变:2015 模糊定性、各地尺度不一;2026 三级 200 项量化打分,统一全国检查红线;

(四)时代适配转变:2015 无数字化、UDI、委托生产细则;2026 适配数字化工厂、无纸化记录、跨企业委托新模式;

(五)法规配套转变:2015 适配 2014 旧 GMP,即将淘汰;2026 为 2025 新版 GMP 唯一配套检查文件,2026 年 11 月起全面落地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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械企现阶段落地行动清单(征求意见窗口期抓紧完成)

(一)自查对标:下载征求意见稿 200 项检查条目,按照模块逐条自查,重点排查 39 项关键项目;

(二)梳理委托业务:有委托生产、外协加工、委托检验的企业,提前完善双方质量协议、受托方管控记录,补齐新版独立章节要求文件;

(三)数字化系统整改:确定数字化系统的功能模块,明确系统模块和体系运行文件之间的一致性,核查数字化系统确认的完整性;

(四)UDI 追溯闭环:核查 UDI 赋码、UDI控制要求、NMPA数据上传、UDI产品标签,形成完整追溯链条;

(五)反馈意见提交:6 月 24 日前,企业可梳理实操难点,填写反馈表发送至官方邮箱mdgmp@cfdi.org.cn,参与法规完善;

(六)体系文件升级规划:提前启动对新法规的学习和培训,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改版,为 2026 年 11 月新版 GMP 实施做好过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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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末结语

从 2015 到 2026,11 年跨度,医疗器械 GMP 检查标准完成质的升级。旧版指导原则即将退出历史舞台,量化分级、全链条注册人追责、数字化监管、风险前置将成为未来飞行检查、许可核查的核心标尺。

对于生产、注册、受托企业而言,本次征求意见稿并非遥远政策,而是近在眼前的合规考核标准。抓住 6.9-6.24 征求窗口期完成内部自查与体系预升级,才能在新规正式实施后平稳通过各类监管检查,规避停产、不予许可、信用降级等重大合规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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